2008年1月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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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开始治理小产权房
擅自建设的立即停工非法占地的移交法办
徐刚领

  1月5日,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召开了制止集体土地上私搭乱建、小产权房开发和违法占地行为工作会议。《关于对集体土地私搭乱建、小产权房和违法占地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的通知》,作为金水区委办公室、金水区政府办公室的2008年第1号文件下发。
  文件明确规定,凡城中村内新建房屋要实行个人申请,对确需改建、扩建和翻建的,实行报批、审核、质量鉴定等制度。房屋原则上不能超过3层,严禁房屋加层。对于非法占用土地、擅自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,要立即停工,并接受处罚,责令退还非法占地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、耕地10亩以上的,将依照刑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  据金水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,今年如果民房再出现问题,就将按照安全事故来处理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。金水区民房建设整治指挥部有关负责人称,这次集中治理工作首次把责任主体明确到村组,而不是像以往那样,只是明确到办事处。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实行责任逐级追究制。”
  据悉,如果金水区治理效果良好,该措施将可能在郑州市推广。

  严禁私搭乱建
  治理对象:城中村内新建房屋;在原有房屋上进行加层建设的;在自家宅基地证以外的空地上新建房屋的;超出宅基地以外侵占土地进行建设或房屋2楼以上部分超宅基地面积向空中延伸的。
  治理措施:凡新建房屋实行个人申请,完善逐级报批程序,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。对确需改建、扩建、翻建的原有住宅,实行报批、审核、质量鉴定等制度,今年起严禁房屋加层。实行分级治理,对鉴定为C级、D级危房和超高房屋,喷涂警示标志、清空租住人员,并进行加固或拆除。

  叫停小产权房
  治理对象:未经批准,非法占用集体土地,擅自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。
  治理措施:非法占用土地、擅自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,要立即停工,并接受处罚,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。违反土地总体规划的,将予以限期拆除,并恢复土地原状,并处罚款;对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,予以实施没收,并处罚款。罚款额度为基本农田每亩1.3万元至2万元,耕地每亩0.67万元至1.3万元,其他土地0.67万元以下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,耕地10亩以上,依照刑法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

  退还非法占用土地
  治理对象: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“以租代征”行为;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、出租土地的;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沙、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;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等。
  治理措施: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行为,责令没收非法所得,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,并处非法所得50%以下罚款。非法转让、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、耕地10亩以上、其他土地20亩以上,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对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沙、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,责令限期整改,并处耕地开垦费两倍以下罚款。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,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。